一、法院指定辩护律师会通知被告吗

从理论上讲,律师的辩护权源于当事人自己的辩护权,所以如果当事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话,人民法院根据一定情形应当允许。可以考虑以下情形:

1、对未成年被告人

如果被告人拒绝指定辩护人辩护而坚持自己辩护,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如果法定代理人也坚持自己辩护,考虑到对未成年被告人并不适用死刑,因此,人民法院在说服教育无效并记入笔录后,可以准许。

2、对盲、聋、哑人或者成年限制行为能力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

如果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后,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对指定的辩 护人不满意,且不自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以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如果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仍然无正当理由对指定的辩护 人不满意,且仍不自行委托辩护人的,考虑到被告人自身的行为能力受限或者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实际情况,并从公正与效率的角度出发,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后,应当强行指定。即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指定辩护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二、哪些情形可以指定辩护

(一)对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考虑到为其指定辩护人的几种情况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是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二)根据司法实践,以下五种情况,人民法院也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1、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法院可以为本案的其他人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3、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4、非少数民族聚居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为少数民族时,被告人不懂普通语又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5、年老体弱又反应迟钝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三、不接受指定辩护律师应如何处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1、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行委托或者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2、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即强制指定辩护),不予准许。

作为被告有权利行使自己的辩护权,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也可自行指定辩护律师,符合条件不得不由法院强制指定辩护律师的,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有得知消息的权利。即使被告不愿该律师为自己辩护,也可在一定次数内申请更换,除非其智力水平不允许其做出更换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