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方丘陵地区,农民承包果园的情况很多,其中杏树是主要的经济果木。政府在修建高压输电站的时候,可能会征用到沿线附近的农田。涉及到果园的,村民除了拿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外,还可以享受一笔附着物补偿款。那么,杏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杏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1、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2、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3、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4、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注: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青苗补偿价格不同,被征地农民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

二、政府如何在征地过程中保障补偿款到位?

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应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

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应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

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问题。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综上所述,政府征地的过程中不仅涉及到耕地、水田,有时候还波及到果园。对经济果木的补偿,也有相应标准。其中杏树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果木的生长期划分为多个档次,最高为每株980元,最低只有50元。如果征地部门破坏了果木,没有支付补偿款的,农民可以到当地国土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