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血缘关系是一样近的。

就遗传来说,应该是母亲更多的。单倍体的卵子和精子结合后形成受精卵,其回核内染色体确实是答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但是我们知道遗传物质并非只存在于细胞核中(虽然绝大部分是的),它也存在于胞质部分。所以说事实上,我们从母亲那获得的遗传属性多一些。

血缘关系,由婚姻或生育而产生的人际关系。它是人先天的与生俱来的关系,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初就已存在,是最早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马克思说:“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

血缘关系是中国行政立法的重要依据,比较中国古今的血缘行政立法,现行法在消除血缘行政特权方面巨大的进步,但是在血缘任职回避、血缘受贿立法等方面,应充分汲取古代法之精华。

人类历史上,比较重要的血缘关系有:家庭关系、家族关系、宗族关系、氏族关系、种族关系。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和不同的社会制度下,血缘关系的亲密程度和作用是不相同的。

在原始社会中,血缘关系是社会的基本关系,是社会组织的基础,对社会生产及人们的生活起着决定性作用。近现代以来,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血缘关系的地位和作用有下降趋势,不断让位于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