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被阻止的原因:1、当事人就探视问题发生纠纷时,不懂得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2、导致双方当事人离婚的原因,如果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便把不让探视孩子当作报复、惩罚对方的武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进行错误的教育和引导,使孩子对不直接抚养其的父或母感情淡漠或者印象很坏,从而使孩子拒绝接受对方探视;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又重新组成新的家庭,担心孩子会成为引起双方旧情复发的纽带,故意阻挠另一方探视孩子。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