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是一级重。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一、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2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2 个月= 30612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5 个月×2551 元=63775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6 个 月×2551 元=15306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0612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63775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 15306 元=109693 元.
二、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4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4 个月= 61224 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90%支付至死亡.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 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 120 个月×2551 元×9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 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 个月×2551 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 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 497445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1224 元=558669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