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负债的计量方法是,按其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的金融负债的交易成本应计入当期损益,后续计量也按照公允价值计算。而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的交易成本应计入初始计量金额,后续应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来计算。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三条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确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通常为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交易价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的,企业应当区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一)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依据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者以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确定的,企业应当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一项利得或损失。
(二)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其他方式确定的,企业应当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