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并不见得是意外事故当中的主要责任人在推卸赔付的这种义务的,主要伴随着现在的碰瓷以及有些人就是以讹诈的这样的一种态度去要求当事人赔偿的,所以很多事情的矛盾越来越激化可能双方都是有一定的责任的。比如司机在交通事故以后逃逸了,那家属可能会帮助调查,其中耽误掉的时间有人就在考虑逃逸调查产生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逃逸调查产生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司机肇事逃逸,我们理智的做法应该是报警,调查逃逸的司机就是工作人员的职责,受害者包括其家属自己参与调查产生的误工费是不能要求逃逸的司机赔偿的。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 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 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 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 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 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三、误工费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综上所述,逃逸调查产生的误工费这根本就不会受到法律的支持的,可以说在法律上这种做法完全就是无理的要求,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司机逃逸了那么调查该司机的行踪这是属于公安部门的职责,该逃逸司机要赔偿误工费的对象也只能是针对交通事故当中的被撞者的,所以,也不是被撞着和其家属想要什么赔偿就能随便张口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