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在特定的条件下,儿童抚养费用可以提高,也可以减免。《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承租费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上一款所列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就本协议或判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根据家长对子女的法定赡养义务和抚养费金额以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当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中所确定的金额明显不足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赡养费。儿童提出更多抚养费的请求,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由于价格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来规定的抚养费金额已经很难满足实际需要,也不能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由于入学.疾病和其他原因,子女需要支付超出了原计划金额。3.应以其他正当理由增加。由于特殊原因,相对应子女可向其要求支付超过原定金额的抚养费,且具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也可请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因长期生病或丧失工作能力而失去经济来源,确无能力按照原约定或判决确定的金额给付,且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有抚养能力者。2.因犯罪而被改造,无力偿还债务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支付孩子所需的一笔或全部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