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审判员:

经过法庭调查与庭前准备,作为被告人xx的辩护人认为,XX不能被认定为有罪,现发表辩护观点如下:

辩护人要向法庭强调,起诉书指控XX犯有的故意伤害罪,属于典型的转化犯。也就是说,前提要被告人XX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才可以发生转化。

辩护人的第一个观点是,XX的行为不够成聚众斗殴罪,自然不能转化为故意伤害罪;辩护人第二个观点是,认定被告人XX犯有准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辩护人的第三个观点是,本案不能排除在逃犯施XX等人临时起意,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下面辩护人就以上观点做如下分述:

首先,我们要明确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因聚众斗殴罪是从流氓罪演化而来的犯罪,所以聚众斗殴罪的行为人,其主观上应该是一种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的心里,此种心理状态也可称之为流氓动机,这是聚众斗殴罪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该罪客观上则是要显示自己威风,置公共秩序于不顾,侵害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