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一般指在规定的基础上留有回旋的余地。

“原则”本来是一个刚性的规定,一旦变身“原则上”,基本上就意味着无原则。“原则上”变成无原则,执行政策就有了很大的遐想空间。

原则是个外来语,但“原则上”绝对是中国人创造的一个名词。它与原则当然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表面看起来两者意思差不多。其实不然,原则与原则上,差别远了去了。所谓原则,就是执行的标准,遵守的规范,奉为圭臬,尊为信条。

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违反。而“原则上”则是:这么做是违反原则的,但是出于这个那个原因,是可以找个借口,寻个理由,偏向一点,违背一下很多事情,一旦说是原则上,那么就意味着有回旋的余地,有活动的空间,可以不那么原则了,可以变通、变更甚至是变卦。

政策法规成为某些手握权柄者可以随意解释的条文,与制度设计本身不严谨有着直接关系。这不是一时疏忽,有的就是故意留下权力后门,为的是日后权力寻租操作起来方便。

扩展资料:

将“原则上”“一般情况下”的笼统而弹性十足的表述换成“不准”“严禁”,是从严从实、更严更实约束干部行为的针对性、强制性的“必须”。这要求干部们转变万事找借口的观念,堵住侥幸心理,对于原则、规矩必须无条件遵守。不要拿肮脏的、扭曲的观点做文字游戏,甚至把自己的丑陋行为“美其名曰”。

其次,严禁必须有严而必禁。严是指制度、规矩严,但绝不能作为墙上画、桌上文件成为摆设,必须要按照此执行,不能做的就不要做,违反了就要受到惩罚,才能使有严必禁,进而有法必依,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者失去市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活用”规矩也画不出方圆。对于坏规矩,没有任何弹性可言,就是要“不准”“严禁”,才能守好规矩,促进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