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和“质保期”是一个概念。

保修期是工程竣工之后,承包人对该竣工工程负责保修的期限。保修期的时间在承包合同中规定。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

扩展资料

钢结构特点

1、钢结构自重较轻

2、钢结构工作的可靠性较高

3、钢材的抗振(震)性、抗冲击性好

4、钢结构制造的工业化程度较高

5、钢结构可以准确快速地装配

6、钢结构室内空间大

7、容易做成密封结构

8、钢结构易腐蚀

9、钢结构耐火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