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单位犯罪如果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单位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词语,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其中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也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就因为我国不以具有法人资格为单位犯罪的前提,因此我国用单位犯罪这一个名称。而单位犯罪的主体存在着不少疑难问题,如子公司与分公司、私营企业、国家机关等是否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公司变更后如何向什么人、什么组织追究责任。同时由于单位犯罪不同于自然人犯罪,针对单位犯罪的这种特殊性,法律对单位犯罪规定了双罚制,既对构成犯罪的单位进行处罚,也追究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因此在研究单位犯罪的主体的过程中,不能把直接责任人排除在这个范围之外。所谓单位犯罪,在《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在《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谈会纪要》中提到“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由此,我们可得出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而单位犯罪的主体,在《刑法》第30条中用列举的方法笼统地规定了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五种。但是单位不是一个有思想,有行为的人,他是由人组成的一个组织,只有能过单位中的决策机构的意志上升为单位的意志,再通过相关责任人员来实施犯罪行为,也就是说单位要实施犯罪行为,必须要通过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具体行为实施表现出来。针对单位犯罪的这种特殊性,法律对单位犯罪规定了双罚制,既对构成犯罪的单位进行处罚,也追究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因此在研究单位犯罪的主体的过程中,不能把直接责任人排除在这个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