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是国家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主体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条件下才会构成武装叛乱、暴乱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