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律规定是在开庭3日前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当事人,不过传票的送达方式不一定都相同。一般案件的开庭时间都是在传票上载明了的。一般是一个月以后,因为有一个月的举证期限。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虽然法律规定是在开庭3日前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当事人,但是很多时候,法官往往是定下开庭日期就会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到法院来拿传票,当然,也有法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邮寄送达传票的方式向当事人进行送达的,并应当确保当事人在开庭3日前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