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区别是:
一、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
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二、处理机构不同:
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