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张某的舅舅因为他儿子结婚买房,从张某的妈妈那里借了30万,说等买了房办了抵押贷款后就会还上。当初因为碍于情面,而且张某跟他舅舅家相处也十分不错,于是张某的妈妈就没有写借据。他舅舅买房后不久,陆续还了10万元,就再也没有还钱的动静了。而张某现在也面临着结婚买房,但他舅舅就说没钱,而且还理直气壮地声称:反正没写借条,就算你去告我,也没辙!提醒:本案中,张某的舅舅仗着他们之间的借款没有借据而显得嚣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美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本案中,很明显采取的是口头形式,而且未约定明确的还款期限。该法还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由此可知,张某可以和舅舅补签一个借据,就还款事项进行协商,约定好还款期限。如果不能约定好还款期限的,张某可以随时要求其舅舅还款。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由此可知,虽然法律不排除借款合同采取除书面形式以外的形式,但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方便查询。对于一些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双方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