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需要办理的手续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扩展资料

理赔流程

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交强险时效

两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一般操作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开始计算。这里要注意区分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人身伤害时效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