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2018年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的税种及税率具体如下:

1、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4、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5、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