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为了经济利益,元江一男子竟入森林徒手捕捉大壁虎,最终换来刑事拘留。被抓的16只大壁虎经过救助,择日将放归森林。5月6日上午,元江县公安局民警在省道216线元江县境内某路段公开查缉时,发现一辆从红河县驶往元江县方向的摩托车在距离查缉点三四十米处犹豫不前,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后,迅速出动,将驾驶摩托车的中年男子控制,并当场从该男子驾驶的摩托车上查获疑似野生动物活体16只。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吞吞吐吐,刻意隐瞒这些动物的来源。之后,查缉民警依法将该男子口头传唤至元江县森林公安局做进一步调查,并将现场查获的疑似野生动物照片传至玉溪市玉林司法鉴定中心做物种鉴定。经鉴定,查获的野生动物活体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壁虎。在大量证据事实面前,该男子交代,因大壁虎有极高的药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在经济利益驱使下,该名男子在明知大壁虎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于5月5日17时左右,从家中携带工具骑摩托车窜入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以强光电筒照射、徒手捕捉的方式猎捕大壁虎16只,猎捕结束返程时,被查缉民警查获。目前,该名男子因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元江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被查获的16只大壁虎,已移交元江县野生动物救助站做进一步观察救助,待其身体适宜野外生存时,森林公安机关将对其放归大自然。小帖士大壁虎,俗称蛤蚧、又称仙蟾,是一类体型中小型的蜥蜴,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壁虎去内脏干制的整体中药称蛤蚧。由于大量捕捉,产量剧减,价格大幅度上涨,从而刺激群众捕猎,以至陷于枯竭状况。我国分布于广东、广西、河南、香港、福建及云南。【相关法规】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规定了: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第二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同时又用附表的形式,规定了“情节严重的”与“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由于篇幅太大,就不一一列举了,本人归了一下类,在大部分情况了下(不排除根据不同品种数字上稍有变化),一级动物2只就构成“情节严重”,4只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的”,二级动物4只就构成“情节严重”,8只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