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并没有专门的机构和认证。
有些专家是媒体冠名的,有些专家是有证书的,都是各种领域内的学术资深工作者,教授,并发表过书篇重要论文,在某些领域内有其建树,并能独当一面,或自成系统。
以医疗事故鉴定专家为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专家鉴定组组成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学科专业的,其中主要学科专业的专家不得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
扩展资料:
首先,专家就是对某一事物精通,或者说有独到的见解的人,被称之为这一领域的专家。专家有两类,一是有胆识战略专家,二是有突破能力的业务专家。也就是说,专家又称专业人士,是指具备专业技能,并依赖此类技能为生的职业人士。
其次,关于专家的称谓也没有准确依据,例如,在某一技术领域的专家,是通常需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及训练,并有可经考试获得的“认证书”。
也就是说,专家通常需要通过具有一定水平的资质认证,使人们愿意向其咨询,尤其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公共事务、食物生产、医疗保健、财务管理、风险投资、集团经营、升学深造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