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会经费独立使用原则。《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根据工会经费独立的原则,基层工会要建立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财务的主管主席“一支笔”审批。

(2)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基层工会服务、为工运事业服务原则。各级工会要尽可能地把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群众活动方面,开展广大会员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活动,也可以适当购置文体用品和设备。在工会业务方面,可以用于工会组织建设,开展对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表彰;建设职工之家、职工小家的活动;用于维护职工利益的咨询服务等。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用于资金拆借和担保,不得支付社会摊派,不得请客送礼、分钱分物、滥发奖金和补贴。

(3)遵纪守法原则。工会经费的使用必须要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反腐倡廉。

(4)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在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中,要在保证重点的基础上兼顾全局,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要坚持计划性,反对盲目性。

(5)勤俭节约的原则。工会经费的使用要精打细算,反对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