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可以累计的。
养老保险不是必须要连续交15年,可以累积。养老保险缴纳是可以中断的,只要在退休之前累计缴纳15年即可,当然,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最好继续缴费,否则会使自己退休待遇受到影响。
如中断缴费,在达到退休年龄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只能按本人中断缴费上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多次中断缴费的,扣减中断缴费的全部年份,推算出累计缴费年限,并按推算后的缴费年限和上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基础养老金。
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的,若本人申请,批准后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缴费年限长短与缴费基数高低。新的养老金发放办法规定,缴费工资越高,缴费时间越长,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就越高,今后正常待遇调整也越高,并非“只缴15年就可以了”。
养老保险也可以续交,养老金计算是涉及到“累计“缴费时长、个人账户“累计”余额的,并不是非要连续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