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造假常见有以下三种情形:
1、公章造假,在形式完整的合同中加盖假冒的公章,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一般情况下,公章造假会使合同不成立。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对所盖公章进行仔细审查。
2、篡改合同一般是指拟制的合同条款同约定的条件不符,或者是私自改动已签章的合同,这要求当事人对合同仔细审视,签订后妥善保管。
3、盗用公章一般发生在未经公司同意或授权,私自动用公司公章签订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首先确认对方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授权,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合同造假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