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覆盖面广,基本上覆盖了全国所有资金敏感部门和机构,可以监控资金流转过程的大部分关键环节,建立了23个国家部委共同参与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藉此实现部门之间的协调与信息共享,同时通过与国际反洗钱组织的合作与情报交流,实现对跨境资金流动的追踪。

2、具有强制性,与一般公民对可疑行为举报的自由选择不同,我国反洗钱法和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义务主体有强制性要求,漏报或瞒报将面临严厉的刑事或行政处罚。

3、具有独立性,监控信息的报送由商业机构总部直接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不受地方部门的约束。

4、具备综合分析调查能力,反洗钱监管部门和商业机构都开发了功能强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以对每天发生的数以亿计的交易进行全面监控和分析,通过数据库联网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查询与综合分析。

5、与国际接轨,中国已加入多个国际反洗钱合作组织,形成了情报交流、跨境调查和资金外逃追踪的国际合作网络。

扩展资料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内容包括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建立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等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

例如,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交易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的累计交易超过规定金额或者发现可疑交易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