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自主择业和病退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是在军官从部队退役后到地方民政部门报到后的举措;后者是军官从部队退役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又尚未达到军官退休条件的。也就是说后者在退役期间期间、前者在退役后在民政局报到以后自我的选择。

扩展资料:

条件:

担任师级、团级或者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现有的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资格条件的内容,一般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两部分。

(一)积极条件

所谓积极条件,是指从正面对干部选择自主择业所需要的条件加以规定。在自主择业制度实施之初,曾经规定,担任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

(二)消极条件

所谓消极条件,是指从反面对自主择业不应有的条件加以限制或者排除。自主择业资格条件不适用范围,与干部转业条件不适用范围基本上是一致的。不符合转业条件的,同样不符合自主择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