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享有的权利:

1、受教育权 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2、学习权:学生有权利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或者使用仪器设备。

3、公正评价权: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道德品质等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在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业成绩证明和毕业证书权利。

4、人身权

身心健康权: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

人身自由权: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

人格尊严权: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尊严,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5、隐私权:学校和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私人、不愿或不便让他人干涉的、与公共利益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被他人所知的权利。

6、财产权

财产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继承权: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死亡公民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

受赠权:接受别人赠予的财物的权利。

二、大学生应尽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大学生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三、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四、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