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资产继承属于非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的股权(或债权)变更。非交易过户全部由基金公司基金清算部集中办理、销售网点不予受理。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在办理非交易过户之前,没有开立基金公司账户卡的,要先在直销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业务。非交易过户的收费标准为按基金单位面值的1. 5% 收取,不足100 元的按100 元收取。办理时应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继承公证书;(2)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复印件;(3)被继承人生前开立的基金账户卡及复印件;(4)继承人身份证、基金账户卡及复印件;(5)填妥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