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不分什么类型,就只是这一种,它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

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

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扩展资料

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1)强制性:即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受保人必须参加,承保人必须接受,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以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社会性:即养老保险所涉及的实施范围和保障对象十分广泛,一般在工薪劳动者中实行,甚至在全体国民中实行。

(3)互济性:即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国家法令将参加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养老保险基金,通过全社会统一筹集,互助互济的办法,解决行业、企业和个人负担平衡问题,在不同地区间、不同人之间互助互济。

(4)保障性:即养老保险能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5)福利性:即养老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