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规范民主施政规则的国家根本法,是有关国家权力及其民主运行规则、国家基本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现存社会经济结构要求的集中反映,是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体现。宪法的形式特征:1、宪法内容的根本性:规范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总体运行规则,以及各种政治参与主体的政治地位和权利义务界限;2、效力的最高性:对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对人的最高法律效力;3、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基本精神在于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最高地位。不成文宪法不具备这个特点;宪法的实质特征:1、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2、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确立国家的民主施政规则;3、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