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路面上写着100指的是该高速公路路段限速100公里。是可以起到警示作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