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负担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后,考虑到生活压力、子女成长等各个方面,对方也要承担抚养费。具体约定如下:1、子女抚养费,离婚时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具体支付多少和期限由夫妻双方协商2、夫妻双方未能协商子女抚养费的,由法院判决。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