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了,是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或者补办离婚证。离婚证是由婚姻登记机关经过规定的程序后,向离婚的夫妻发放的,在离婚证丢失之后,当事人可以拿着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证后,可以补发离婚证或者出具离婚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