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在日常生活中是经常听到的词汇。要想进行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拘留的对象要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正在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证据指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第二、要具备法定的紧急情形。这里的紧急情形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和第一百六十三条里作出的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拘留的不同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