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更名所需材料:一.原车主:1、原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4、原始购车发票(红联)或上次过户发票(红联)原件及复印件;5、购置税完税证明;6、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带公章)。二.新车主:1、新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一般市场.车管所都有);3、如果所在城市有限购,还需准备中签结果原件及复印件;4、如外地户口上当地牌照还需准备暂住证;5、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带公章)。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四条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来历凭证;(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五)《机动车行驶证》;(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