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调解合同纠纷的部门:

1、行政调解部门主要是有关行政领导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

2、仲裁调解部门主要是仲裁机构。合同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在仲裁机构主持下,根据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

3、法院调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