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正在实施犯罪的人或者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采取的临时措施。法院实行的是不诉不理原则,只有在公诉人或者自诉人起诉后,法院才能接触到被告人。法院接触不到未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所以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有司法拘留权,司法拘留也是一种临时措施,对象是哪些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不听劝阻的人。拘留的对象可以是被害人、被害人亲友、也可以是旁听群众,不包括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告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法院可以使用逮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