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2、根据法律的规定,监外执行后,或者保外就医,或者准备生孩子或哺乳,或者解决生活困难,只要是合法的都是允许的。但是,该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对被判处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也就是说,得到当地司法所(局)报到,还要定期汇报工作和生活情况。祝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