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1、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2、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二、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

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3、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4、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

5、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起付线2000左右,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

扩展资料:

结算程序

一、特殊疾病住院、门诊治疗结算手续

1、在每个月的第十天之前,指定医疗机构应当向医疗保险机构的费用结算表,住院结算表和相关数据上个月出院的病人,医疗保险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的基础发展和年终最终结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月拨出上月特殊疾病住院和门诊治疗的全部费用。

2、经确定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劳动保障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购买药品,产生的医疗费直接记帐,立即结算。

二、紧急案件处理程序

1、参保人员紧急调用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和不同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或单位应急救援结束后,凭医院的紧急医疗记录、检验、测试报告、发票、详细的医疗费用清单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安置程序

1、异地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1-2个居住地,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医疗费用,不同的地方的工作人员患病,解决居住地决定一个点医疗机构在诊所生产,首先由本人或单位在治疗结束后,坚持在单位参保人员医疗卡和医疗记录,有效的费用在规定的日期内使用发票、双重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医院的安置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的条件限制或因专科疾病,转入其他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入医院审批表。推荐的原因应当提出的医学博士,医学总监应当提出的意见转诊医院,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总统负责应当签署并报请市医疗保险中心审批前转诊医院。

2、原则上应当在市内、市外、省内、省外进行转诊。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城市转诊。市外转诊医院由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产生后移交医院,提前用现金先由个人或单位,治疗结束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将向医院审批形式,医疗记录证书,处方和有效的法案,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