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明申请方与被申请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等一般信息;2、写明你想申请仲裁的事项并陈述事实发生发展的过程。如单位拖欠工资等。客观且简洁全面地叙事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等;3、书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如“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等;4、最后手写签名填写申请人姓名和日期。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