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

2、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