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因素1、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的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明确记载的停工留薪期间为准。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未明确记载停工留薪期的,参照当地社会保障机构制定的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或分类目录中的建议或期限确定。 3、前面两种方式都无法确定停工留薪期限的情况下,可以以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休假证明确定。另外,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