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施工需要的专向资质有:压力管道专业资质、化工石油设备安装资质。具体施工资质需要看加油站规模和存储罐的等级。一般球型储罐加油站需要GC3以上的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可以安装球型储罐)。

根据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文件规定,危险化学品行业设计资质仅分为甲、乙两种。

其中,跨省作业的工程设计单位必须持有甲级设计资质,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不得从事跨省作业。

在设计加油站的业务范围中,危险化学品行业分为石油天然气、化工石化医药等二个类型,凡具有上述二项内容之一的,都可从事危险化学品工程设计。甲级、乙级两种工程设计证书均由建设部颁发。

扩展资料:

加油站施工建设规范:

一、加油站的位置

1、加油站应位于车辆进出便捷易于通行的地方。

2、加油站一般可分为过境车辆服务的加油站和为本市车辆服务的(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加油站。前者应设于城市出入口附近并视线开阔;后者宜设于停车场、购物中心或市中心附近,汽车进出加油站应设缓冲段。

二、加油站的布局

1、加油站只允许设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特殊情况下,在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下,可设一个出入口;在保证加油站内部通行和不干扰附近道路交通的情况下,可多增设一个入口或一个出口。

2、 靠近加油站计量器,应留出一个车辆的空位。在入口和加油站之间要留有4台车位长度的候车位置。在有加润滑油和其它服务设施时,应有4个车位长度的停车段,但和加油站的车辆应分开,不得相互干扰。

3、加油站临街正面的长度不得小于25m,加油站深度为15m(包括人行道在内);如在集装箱运输车辆使用的加油站,其临街正面长度不得小于40m,深度不得小于15m,车道宽度不小于8.5m,并有3m宽的人行道。

4、 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900~1200m。

三、加油站的环境和消防安全

1、城市公共加油站的选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的有关规定。

2、加油站污水应经过石油截流设施(废水、油脂和残碴的截流)后才能排入城市下水道系统,当不具备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条件时,应设置单独的处理池和渗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