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会自动注销。

对于非个体工商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扩展资料:

对于非个体工商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条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验。时间一般是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年检。

同时根据该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

“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年未参加企业年检,并且已经被发通知,去办理注销时需要补办过去2年的年检手续并要接受处罚,金额按照当地工商机关的处罚标准,全国各地均不一样。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