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不可以在没有公安部门指定或批准的印章刻制机构进行刻制印章,依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三章明确规定,经营印章刻制的单位必须具备公安部门批准的经营资质以及批准证明方可开展业务。

印章备案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防范被不法分子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目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扩展资料:

承接印章刻制单位的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

3、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

4、符合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

5、 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