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是否可以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签定劳务派遣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凡是非全日制、辅助性的工作,都可以实行劳务派遣;

2、比如常见的保安、保洁、物业维修等,都可以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3、但是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必须征求劳动者本人的意愿,不得欺骗、欺瞒;

4、另外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和工作单位有任何关联,必须是独立的、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法人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法规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由劳动者个人缴纳,但工伤保险除外,即用工单位不需要为员工缴纳大部分社会保险费。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比全日制用工形式,可节约许多成本。因此,许多劳动派遣公司希望与员工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法》对于是否能够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尚未作出相关规定。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已明确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只能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全日制劳动合同,且不能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因此,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非全日制用工就是以小时来进行发放工资,对于此行为是可以适用于任何工种;但前提也要是取得劳动者的同意才可以实施,所以,不管是以什么样的方式都需要按劳动合同法来进行办理,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条款的话,那同样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