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如果是士官级别的军人,其家属可以享受一些优待,具体规定如下:1、士官家属的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士官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2、高级士官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士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准予落户。部队移防或者士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3、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的,由军队发给分居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