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非法拘禁罪的管辖根据非法拘禁犯罪主体的性质来确定管辖: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由检察机关立案管辖外,其他情况由公安机关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罪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2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