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的158天产假,是《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

山西省女性劳动者享受的158天产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158天产假,包括了国家规定的98天,山西地方增加60天。

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节录)

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符合前款规定的农业人口,村民委员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拓展资料: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