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户籍与土地使用权无关。1.土地使用寿命最高为70年。土地使用寿命自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即国家首次转让土地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高年限按以下用途确定:2.住宅用地(常称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寿命为70年;3.工业用地(俗称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土地使用寿命为50年;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性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寿命为50年;5.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土地使用寿命为40年;6.综合或其他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寿命为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换句话说,根据以往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土地使用权续期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物权法》颁布后,虽然规定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方法。《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草案)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与草案相比,草案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取代了免费自动续期。但是,当买方的土地使用寿命到期时,没有明确说明如何延长权利,是否需要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支付多少转让费。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可以知道,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