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专利申请的方法如下: 申请人要到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且带上相关材料。比如,带上专利项目评估申请表,被评估专利项目的专利证书、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文件资料的复印件等等这些资料。在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了申请人的专利申请之后,经过基本的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则可以公布,并发给申请人专利证书,登记和公告。 如果发现审查与规定的要求不一致的,可以驳回申请,申请人不服驳回申请的话,可以从收到通知当天起三个月内,请求复审,复审之后,将作出决定,并通知给申请人。申请人还是不服的,可以从收到通知当天起三个月内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